每到情人節,就會有人發表偉論,不必慶祝,不必走形式,我們每天都是情人節!
這話當真才好,熱戀中的男女,當然每天都是情人節,甜甜蜜蜜,怕就怕在婚姻中廝守久了,就像左手摸右手,一點感覺也沒有,而一句不必慶祝走形式,就變成了不用製造驚喜的良好藉口,一年三百六十五天,天天不用慶祝,天天過平淡如水的日子,大家在一起愈待愈淡,終於有一天,關係也淡了。
網上說有位仁兄,認識了個漂亮的女孩子,拍拖第一年很勤快的送小禮物,第二年娶回家後,在情人節也有所行動,第三年已開始發表天天都是情人節的偉論,第四年第五年他又開始在外面有了情人,又開始送禮物了,只不過對象不是他老婆。後來,他的老婆就去和別人過情人節了。不知道這故事是不是真的,但很多人結婚後,已不將另一伴視為情人。
當然不一定是燭光晚餐名貴禮盒,但人總會希望別人重視,在這一點上,男女都一樣,收到禮物都開心,想一想剛拍拖時,總會絞盡腦筋挖空心思來哄對方開心,關係穩定下來,每天柴米油鹽醬醋茶,上班下班睡覺吃飯。
有這麼一個情人節,是多好的機會提醒自己,給對方一個愛的展示,告訴對方你們的感情歷久常新,向另一半證明你有多重視他,平時說不出口的話,可在這一天說出,平時的誤會也可在這一天消除,不要小看一件小禮物,一頓晚餐,往往有事半功倍的效果,特別是那些關係已陷入半休眠狀態的情侶,尤其奏效,可是偏偏很多人不以為然,白白錯失了好時光。
如果你真的錯過了昨天,沒關係,還有今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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