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緣千里能相會,無緣對面不相逢。
最近,我才發現,原來,這句話有另一層更深的意思。
如果我和你還是有緣人,千山萬水我都來找你。多麻煩我都不怕,等多久都不在乎,即或只是見你一會兒。不久後,如果緣份盡了,某天我們在路上迎面碰頭,都只會靦腆地輕輕交換一個眼神,甚至恍如陌路人,彷彿從前天旋地轉的事,從來沒有發生過,煙消雲散;這一刻真是咫尺天涯。緣來緣去,緣起緣滅,都不是我們可以掌握。
緣份來的時候,兩個人一下子就粘在一起,形影不離。緣份盡了,曾經最親密,矢志生死與共的兩個人,某刻之後,忽然會變成老死不相往,甚至是仇人。
碰上一個人,是一種千里能相會的緣份;能不能和一個人長久,卻又是另一種緣份。有些人和我們有相遇的緣份,有些人有相親的緣份,有些人有相守的緣份。要求在同一個人身上,覓得這三份緣,是一種難能可貴的三世情緣,叫做婚姻;在我眼裏,是世上最不可多得的珍貴。
我們可以愛許多人,但只可以和一個人相守。下決定前,請考慮清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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